1、關于預定:
①預定需提供準確的身份證+護照及分房名單。
②確認訂單后,需支付 2000 元/人定金至我司賬戶保留艙位。若逾期未付,我社將視為取消定位。
③船方不接受不滿 6 個月(含 6 個月)的嬰兒、懷孕接近或超過 23 周(含第 23 周)的孕婦報名參團。同一房
間內必須保證有一名游客年齡在 18 周歲以上,謝謝合作!
2、關于簽證材料
? 所有賓客必須持有在航次結束后仍有 6 個月以上有效期的護照原件(2 頁以上空白頁)。
? 根據《關于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》,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被執行人將被采取限制消費
措施,不得有旅游度假等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。若出行人屬于失信被執行人,須自行承擔損
失。
持中國香港、澳門、臺灣護照的賓客:
? 持港澳臺灣護照的賓客:需要攜帶護照原件+有效旅行證件的原件,如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(回鄉證)、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(臺胞證)、旅行證等。
? 持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簽證身份書的賓客:“香港簽證身份書“(HKDI),是賓客持有的臨時護照,該證件不享有香港特區護照的有關外交政策,如“免簽”。請務必在參加郵輪行程之前,自行確認是否對行程涉及國家免簽并辦理相關簽證,并攜帶有效的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(回鄉證)原件,以避免無法登船。
? 港澳臺賓客的回鄉證、臺胞證號碼必須完整申報(證件上的換證次數必須放在證件號碼尾部作為完整的證件號碼),對于“無換證次數”版本的通行證直接錄入證件號碼(11 位)。
持外籍護照的賓客及旅行材料要求:
? 外籍賓客:需攜帶護照原件和進入中國大陸的有效簽證(兩次或多次),并請務必自行確認是否對行程涉及國家免簽。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的賓客,請務必攜帶有效的旅行證原件+護照原件。
? 持日本在留資格/永久居民卡的賓客:需攜帶日本在留卡原件并在登船收取護照時出示。并通知船上工作人員其在留或永久居留者身份。若未攜帶在留卡或未及時通知船上工作人員,將會導致日本出入境管理局拒絕該游客的登陸許可,也可能導致在留卡失效。
如果因個人證件或簽證原因造成無法按時出入境的,一切費用不退,以及因此產生相關費用均由客人自行承擔!自由行客人請辦理日本個人旅游簽證*
3、關于取消:
支付定金日至開航前 60 天前(含第 60 天)內通知取消,收取 200 元/人損失;
若在開航前 59 天至 41 天(含第 41 天)內通知取消,收取團款的 20%;
若在開航前 40 天至 28 天(含第 28 天)內通知取消,收取團款的 40%;
若在開航前 27 天至 14 天(含第 14 天)內通知取消,收取團款的 60%;
若在開航前 13 天至 7 天(含第 7 天)內通知取消,收取團款的 90%;
若在開航前 6 天(含第 6 天)內通知取消,或沒有在開航時準時出現,或在開航后無論以任何理由放棄旅行的,其必須支付全部團費。
4、特殊人士
①孕婦:由于船舶沒有裝備幫助孕婦或分娩人士的設施,因此孕期超過 24 周的孕婦不能預訂郵輪行程(以郵輪航程結束之日計算),懷孕未超過 24 周的孕婦,需要出具醫院證明。該證明需要含有該孕婦懷孕周數、預產期并加蓋醫院公章及診斷醫生簽章,同時應含有證明母親和胎兒健康狀況良好、合適郵輪旅行且非高風險懷孕的醫學診斷,并在至少開航前 10 天向愛達郵輪客戶服務中心報備。為了您的安全,如無法提供符合要求的醫院證明,愛達郵輪將會取消您的預訂或拒絕您的登船要求。
②老年人士:70 周歲以上老人參團,必須有直系親屬陪同,并提供健康證明,并簽訂免責書。
③嬰兒:游輪不接受,至游輪啟航日未滿 6 個月的嬰兒的預定申請;
④未成年人:郵輪規定,18 周歲以下的乘客為未成年人,不得單獨登船,具體有以下幾種情況:
a.與父母親中至少一位同行方可登船,需與父母親中至少 1 位同住 1 間艙房。
b.若未與父母同行,則必須與至少 1 名 18 周歲以上的游客同住。同時,須由該未成年游客的父母親或法定監護人簽署一份 《未成年人授權書》, 申明已授權該未成年游客的出行,并許可在緊急情況下的醫療救護。此許可書與簽署人的證件復印件、未成年人的出生證明或者戶口本復印件一起,須在辦理登船手續的同時出示給碼頭的郵輪工作人員。如未能在登船前出示,可能導致被拒絕登船并不予退款或賠款。